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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澳门金沙城中心: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渭政办函〔2022〕1号)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渭南市医疗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医疗保障局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细化公开内容,强化政策解读,创新公开方式,提升服务质量,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明显。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通过政府网站、渭南日报、“渭水之南”APP、“渭南医保”微信公众号、渭南医保动态等渠道向社会主动公开各类信息911条,其中政府网站26条,“渭水之南”15条、渭南日报42条,渭南医保动态41条,渭南医保公众号787条,极大提升了医疗保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渭南医保动态共印发9期,分别送省医保局,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和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印发各县市区医保局和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开展“六进”大走访政策宣传活动,进镇村、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医院、进病房,先后多次深入西南京路社区、政府小区、盛世华府小区、渭南师范学校、渭南市中心广场、包联扶贫村和部分医院病房,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活动。在《渭南日报》刊发4期政策宣传信息、微信视频号推送政策解读4期、渭南医保公众号推送6期、渭南城区23条专线295辆公交车移动电视循环播放医保政策9万余次、抖音号浏览量达45.5万余人,赴市、区56个参保单位进行宣传,发放3万余份宣传彩页,扩大了医保政策宣传的覆盖面,提高了群众对医保政策知晓率。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3.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4.平台建设情况。调整优化微信公众号栏目,增设《我向总理说句话》、《主题活动》、《党史学习教育》、《各地疫情防控措施》、《医保政策解读》、《互联网+督查》7个新栏目,开通了《渭南医保智能客服》,进一步增强了互动功能,累计回复群众留言4000多人次,24小时回复率达97%以上,有效提升了服务质量。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顿活动,对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情况进行自查,查找问题不足,补齐工作短板,进一步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手段,发挥政务新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2021年,“渭南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787篇,浏览近30万人次,累计阅读量7万余人次,今日头条号发布文章41篇,累计阅读量近15963人次。新媒体平台粉丝数从2020年的24918人增长到31032人。

5.制度建设及监督保障情况。一是规范建立政务信息报送制度。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指定专人管理微信、头条,严格信息审核把关,先后下了《渭南市医疗保障局澳门金沙城中心: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渭南市医疗保障局澳门金沙城中心: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的通知》、《渭南市医疗保障局澳门金沙城中心:做好医保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信息报送流程,规范信息发布,推动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二是建立医保基金收入、支出、结余公开公示制度。由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每季度末通过渭南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公示医疗保障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建立日常工作督导督察督办通报机制。成立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明确内容、明确标准、明确要求、明确责任、明确完成时限的要求,对全局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风建设督导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张榜公布,并归入个人日常管理档案。四是建立新闻媒体、人大、政协监督机制。2021年,全局重要政务活动、医保待遇政策调整、涉及医保重大事项的各类会议,邀请新闻媒体、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先后邀请渭南日报、渭南广播电视台8次,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18人次,主动听取意见建议,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人大、政协监督。五是建立政务信息报送通报机制。对各县市区医保部门政务信息报送、采用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县市区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展示医保工作的新成效,塑造医保系统的新形象,提高医保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关注度。

6.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1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2件,已办理2件,办结率100%;承办政协提案8件,已办理8件,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平台单一,政府门户网站因全省网站集约化建设,未能审批。二是政务新媒体运营专业力量不足,管理人员创新能力和文本设计的编排能力都不足,政务新媒体部分功能还没有实现,医保业务还没有实现“网上办”“掌上办”,目前还难以满足群众多样化的需求。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利用各种平台资源,及时公布政务信息,宣传解读医保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盼;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提高信息化水平,创新版面设计,完善医保经办、查询功能,为群众获取信息、办理业务提供便利,把政务平台打造成医保部门的新名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