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扶贫办、省财政厅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省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严格资金使用范围
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17〕57号)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导引》(陕脱贫办函〔2017〕55号)等要求,结合本县(市、区)脱贫攻坚工作实际情况,围绕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改善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因户施策、因地制宜确定资金使用范围。要进一步创新产业扶持模式,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二、及时做好项目编报工作
各县(市、区)要结合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及时做好项目编报计划工作。贫困县要将资金纳入涉农资金整合范围,按照涉农资金整合方案有关要求进行报备;非贫困县编报的项目报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备案。项目备案后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要变更的,由县(市、区)按项目管理权限审批,并及时报省市备案。各县(市、区)要加快项目建设,切实提高项目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三、强化资金监管。
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结果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扶贫资金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事前事中监督。全面实施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及时整改各有关监督部门发现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发挥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一线监督作用,对文化程度低、理解能力差的贫困群众上门解疑答问,引导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管理和监督全过程。
(监督电话:12317 0913-2930388)邮箱:wnfp325@163.com
附件:2018年省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
渭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
2018年省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  | 
|
单位:万元  | 
|
市县  | 
资金规模  | 
渭南市  | 
7875  | 
临渭区  | 
625  | 
华阴市  | 
280  | 
华州区  | 
400  | 
潼关县  | 
230  | 
大荔县  | 
920  | 
澄城县  | 
985  | 
合阳县  | 
1315  | 
蒲城县  | 
1310  | 
富平县  | 
915  | 
白水县  | 
770  | 
高新区  | 
10  | 
经开区  | 
35  | 
市本级  | 
80  | 
